为提高党员素质,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党支部工作的实际,制订本制度。
1、支部党员大会。根据党支部实际情况规定,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半年开一次。主要内容:(1)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,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;(2)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。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上级的决议、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,新党员的发展,预备党员的转正,优秀党员的表彰,违纪党员的处理等;(3)选举支部委员会,补选支部委员,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。
2、支委会。支委会通常每一个月召开一次。主要内容:听取汇报、分析党员队伍状况,制订教育管理措施;讨论发展党员工作;检查总结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,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;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,吸收党小组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。同时,按规定支委会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。
3、党小组会制度。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,如支部有特殊任务,次数可增加,也可推迟召开。主要内容: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传达支部的决议,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;党员汇报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;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。
4、党课。每年至少安排1次。党课内容应围绕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党的各次重大会议精神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党的基础知识以及发挥党员先进性等方面对党员进行教育。主要采用集中授课的形式,也可以通过网络、印发学习材料等方式,组织党员自学。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,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,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。
机关党委基建处党支部
二○一三年三月一日